警觉啦!你不知道却时刻存在身边的65个消防隐患-深圳验厂咨询
Views2698次 Date2017-12-11 10:12:44 资料来源:
1、先排查,后附答案。
2、 这个学校万一着火可咋办?
3、 这样的加油站,还是悠着点!
4、 周末去看电影或戏院,这么多隐患的地方真不敢去!
5、 在医院看病,突发起火,病还没看,还要忙着逃跑!
6、 正在出差,刚躺在宾馆!
7、 如果KTV起火,我们会像下图这样吗?
8、发生火灾,各安天命
9、火车上这些隐患看不见,我们还能继续做安全吗?
消防找茬解答
消火栓箱内本应设置消火栓,且被挪用作放置废弃瓶子的储藏地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在火灾发生的时候,不应该乘坐普通的电梯,以免被烟雾围困在电梯,或因火灾导致停电而被困电梯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十七条:遇到火灾时沉着、冷静,迅速正确逃生,不贪恋财物、不乘坐电梯……
不能躺在沙发、床等易燃物品附近抽烟,特别是睡着的时候,以免烟火引燃导致火灾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四条: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……
厨房内的燃气灶在使用的时候,应该适时关注其使用状态,不能放任不管,以免引起火灾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一条:正确使用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……
电器特别是大功率电器不能同时插在一个电板上,以免超负荷用电导致短路起火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条:正确使用电器设备,不乱接电源线,不超负荷用电……
吹风机等电器在使用完毕后,应该及时关闭电源,以免温度过高引燃易燃物导致火灾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条:正确使用电器设备……
湿衣物不能放在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烤干,以免水滴接触电器导致触电,或造成电线短路致火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条:正确使用电器设备……
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储存在居民楼附近且集中堆放,以免造成爆炸等严重后果。《消防法》第十九条: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……
单位应该注意保护、维修消防设施,以免火灾时不能正确使用而导致严重后果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不能在居民楼底层开设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店,以免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。《消防法》第十九条: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……
汽车不能阻挡消防通道,以免耽搁消防车的正常通过,延误救援的黄金时间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
口、消防车通道……
消防部队出警处置火灾、交通事故等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时,不收取费用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一条: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120为紧急中心的电话,发现火情的时候应该拨打119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一条: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……
学校应该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包括消防、地震等在内的应急救援疏散演练,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。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》第十五条(五):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。
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、电炉等明火,以免引发火灾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8.5.2:集体宿舍严禁使用蜡烛、电炉等明火……
灭火器的设置,要求一个计算单元内一般不少于2具,不多于5具。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6.1.1: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……
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地方应该随时保持畅通,以便灾难来临的时候,能正常使用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……
教室后门作为教室的安全疏散通道,不能将其堵塞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……
要维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,使其在需要的时候发挥最大功效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……
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严禁进行明火作业,如确实因需要而进行明火作业的,必须有专人监督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一条: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……
不能在加油站里抽烟,以免火星接触汽油等引发火灾甚至爆炸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一条: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……
不能在加油站里打电话,以免产生静电引发火灾甚至爆炸。《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防雷、防静电、弱电系统(通信、信号、监测和微机控制等)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,采取防雷措施。
消防器材不能成摆设,沙槽内应该随时保证有沙,以便应急时能正常使用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消防桶不能挪作花盆,要保证其随时能正常使用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灭火器箱内应该根据要求配置灭火器,更不能让其成为狗狗的“安乐窝”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不能随意更改消防设施的位置,甚至拆除原有的消防设施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氢气球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,不能带入人员密集场所,以免造成火灾甚至爆炸等严重后果。《消防常识二十条》第四条: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所……
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该时时保证正常工作状态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7.5.2.8:消防应急照明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、有效……
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该保持畅通状态,特别是在营业期间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7.5.2.2: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。
不能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明火表演等危险节目,特别是离幕布等易燃物品很近的时候,以免引发火灾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二)违章使用
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。
灯具特别是大功率灯具要远离幕布等易燃物品,以免温度过高引发火灾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8.4.4: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、幕布、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.5m。
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该与墙面保持平行状态,以使出水口能够正常工作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7.6.2.3: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、圈占;距室外消火栓、水泵接合器2.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。
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的时候,严禁进行油漆刷粉等工作。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: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、电气焊、油漆粉刷等施工、维修作业。
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通道应该时时保持畅通,以免疏散时候延误时间造成严重后果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……
消防部队进行灭火救援、抢险救援等作业时都是义务的,不收取费用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一条: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12119为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报警电话,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电话为96119。《消防安全二十条》第二条: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,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。
不能在医用氧气管储存室抽烟,以免引发火灾甚至爆炸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一条: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……
消防通道应该时时保持畅通,以免发生火情时延误火灾援救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……
不能让小孩子玩火,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,以免引发火灾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二)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
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。
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,不能用花盆等杂物使其处于开启状态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五)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……
防火门的自动闭门器不该处于断裂等不完好状态。应该让其保持完好,使其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7.5.2.5: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,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;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。
不能躺在沙发、床等易燃物品附近抽烟,特别是睡着的时候,以免烟火引燃导致火灾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四条: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……
消防水泵室不能有积水,不能堆放其它杂物,以免影响消防水泵的正常使用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》7.6.4: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,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……
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不能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,以免引发火灾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二)违章使用明火作业……
在进行明火作业时,要注意周边的环境,特别要看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,以免引发火灾甚至导致爆炸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二)违章使用
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。
灭火器要时时进行检查和维护,当压力表上的指针指向绿区,表示压力正常,可以使用;当指针指向红区,表示压力不足。指针指向黄区,表示压力过大。指针处于红区和黄区的灭火器都不能再继续使用,应该送到专业维修店维修或报废。《灭火器常识》:当压力
表指针指到红色部分时,说明瓶内压力不够,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;指到黄色部分时说明压力过大,容易发生危险,指到绿色部分时说明灭火器正常。
自动售货机不能遮挡消火栓,影响其正常使用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四)消火栓、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。
安全疏散指示图上的疏散指示路线,应当用显目的红色标注,以跟其他颜色区分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》7.5.2.12:在旅馆、餐饮场所、商店、医院、公共娱乐场等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,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、安全出口、人员所在位置
和必要的文字说明。
KTV等公众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,不能进行装修作业。《公众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: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、电气焊、油漆粉刷等施工、维修作业。
不能损坏灭火器箱等消防设施,即便是你喝醉了也不行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……
当发现火情时,要用正确的灭火方式进行扑灭。不能用烈酒等易燃物品进行灭火,这样只能使火势越来越大。
不能随意乱扔烟头,以免引发火灾,特别是在狭小封闭的空间内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十四条: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在狭小封闭的空间内,应该注意明火的使用安全,特别是火源附近还有易燃物品的时候。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一条: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:(二)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。
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不能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,以免引发火灾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》7.9.2.3:商店、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。
室内装修不能采用海绵等易燃物,应该采用不燃材料。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第九条: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。
室内消火栓的颜色应该为红色,且应跟其背景颜色明显区别,不能因为装饰需要而随意更改其颜色,或用广告等其他饰品覆盖其上更改其外貌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》7.6.2.4:展品、商品、货柜,广告箱牌、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、防火卷帘、室内消火栓、灭火剂喷头……
发生火灾时,应该第一时间逃离火场,不能因为贪恋财物等耽误逃生的最佳时间。《消防常识二十条》第十七条:遇到火灾时沉着、冷静,迅速正确逃生,不贪恋财物……
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,应就地迅速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以压灭火苗,不可奔跑,以免助长火势。《消防常识二十条》第十九条: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,压灭火苗。
火灾引发浓烟时,应该弯腰并尽量用湿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迅速逃离浓烟区。画中人物的姿势是错误的。《消防常识二十条》第十八条: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,弯腰低姿前行。
单位要适时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,以保证其随时都能正常使用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九条: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,应当保持消防供水……
不能将装饰品等杂物挂在自动灭火装置上,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》7.6.2.4:展品、商品、货柜、广告箱牌、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、防火卷帘、室内消火栓、灭火剂喷头……
要适时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,以免其老化、短路等引发火灾。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》7.8.2.5:对电气线路、设备应定期检查、检测,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。
行李、物品等不能放在消火栓周围,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……
人员不能坐在灭火器箱、水带等消防器材上,以免造成损坏以致其不能正常使用。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……
进入公共场所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,要时时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,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,以免造成悲剧。《消防常识二十条》第四条: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